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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名:明山西“马邑县解 万历二十二年分 马草脚价驿粮等银伍拾两计一锭 知县王公日 银匠李文昇”五十两银锭一枚,重量:1870g,此锭系马邑县上解田赋附加税折银,铭文中“马草”“脚价”“驿粮”均为明中后期田赋加派税种,目前仅发现此一例,国内外相关文献目录均未见记载,极为珍罕;银锭造型端庄优美,刻字深峻流畅,一气呵成,通体包裹醇厚原始包浆,底部气孔细密均匀,品相一流,作为仅见之马邑县田赋加派折银,具有极其重要的明代财税实物史料价值与文物收藏价值,值得珍视与推重,华夏评级 AU(980819) 编者按:马邑,秦汉时在今山西朔州市。唐置马邑县在今朔城区东北。清嘉庆时废。又隋唐马邑郡即朔州,治善阳,即今朔县。自明代到民国,征税作业,就是按照赋役册额定税额征收。程序上,征收地丁钱粮与各项杂税时,州县地方官会先发给辖区税户纳税通知单,并由地保、乡约等地方基层吏役催收……在这个征税作业的基础上,许多赋役册所未记载的税目,如衙署员役日常所需油煤柴炭、鸡鸭鱼肉、狱墙棘刺、考试凉棚、兵丁给养、接待过境官员、驿站马食、祭祀用品等差徭,无不折价摊分于地丁钱粮,每银一两征收至数百到上千文。官方不愿冒增加赋役册规定税额的大不讳,因此改以各种明目向百姓收取额外费用,在正税上附加征收,就成了最方便也最有效率的手段...... ——参阅戴学文先生著《从息借商款到爱国公债-细说早期中国对内公债》,2017年,页30-31。

成交价:218,500RMB

2024春季拍卖会-金银锭 机制币(A202405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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